加價,是沒有消費者願意看到的事情。如果加價的是牽涉公眾的產業,更會激起市民反對。最近便有四單加價事件:
- 領匯加租
- 地鐵加票價
- 中電加電費
- 教科書加價
1. 領匯加租
當年房委會缺水,將商場和停車場的所有權賣給領匯,人人都讚好。現今領匯開始加租加到不似人形,引進連鎖店封殺小商舖,人人都鬧領匯沒有良心。823在商言商,當然有租加到盡,這也與其他私人商場睇齊。它甚至賣了全部商場來起樓也可以。在賣商場前,政府可以加入條款,也可以只出售使用權,每十年談判一次。現在823是完全是私人物業,市民當它公共事業來看待,是不是有問題?怪領匯加租為甚麼沒人怪新鴻基加租?小商舖消失是否只是因為領匯加租?就是因為這個加租潛力,領匯才值這個價錢。輸打贏要的是誰?
2. 地鐵加票價
想當年廖秀冬局長勝利地完成可加可減機制和兩鐵合併,成功將票價減了幾毫子。市民樂見其成。然而,通縮只維持短時間,因此很快地,票價按照機制逐年調升一個幾毫。市民這時嘲諷機制是可加不減機制,但似乎他們都忘記了茶餐廳一個午餐已由$29升到$38。誰叫可加可減是主要根據通漲而定呢?為甚麼不引入壟斷機構有的准許利潤上限呢?抑或是票價合理但只是人工太低呢?
3. 中電加電費
兩電的電費是以固定投資的准許利潤回報而釐定的。訂立這樣的條款的原意是鼓勵兩電加大投資,尤其是環保方面。眾所周知,兩電濫用這個機制,做很多無鬼謂投資來加埋准許利潤,但這是阿豬阿狗都會做的事情!即使是政府部門、學校和受資助團體,為了確保明年的撥款,也會想盡辦法盡用款項。為甚麼沒有如審計署或金管局的監管機構來審核投資是否用得其所呢?為甚麼要以固定投資來計算准許利潤呢?此外,轉用天然氣發電的確會導致燃料費用上升,為甚麼一加價就好像撒賴似的,邱騰華還要扮震怒?這不是一早預期的結果嗎?環境局有盡責任向市民解釋嗎?燃煤發電是空氣污染的最大元兇。既然我們贊成那些硬膠的膠袋稅和垃圾稅,對於這個天然氣的成本,為甚麼態度這麼不同?
這時有人提出開放電網,似乎一開放了就一天都光晒。開放電網引入競爭應該是好事,這個不用質疑。但著眼點在於開放電網之後的減價能持續多久?一次過減10%,爽了一年後,電費還不是繼續加?更依賴大陸供電是好事還是壞事?東江水事件的教訓學懂了沒?香港幾百萬人口,真的有很多人願意投資在香港電力市場?
4. 教科書加價
寡頭壟斷、合謀加價是常見對書商的指控。然而,在沒有仔細研究書商的成本架構前,我們不能輕率地指控寡頭壟斷必定導致合謀定價。寡頭是常見的,但也可以是競爭激烈的,也是具經濟規模的。正如香港的電訊網絡,雖然只有四間網絡商,但競爭之激烈造就了香港在世界上最優質和最便宜的通訊服務。何況製作書本成本不高,只有少數出版商是因為沒有肉食還是高entry barrier呢?(試想想往離島的渡輪的服務) 香港人少,教育不能犧牲質素,連老師也要削,我們憑甚麼認為書價貴是缺乏競爭的惡果?還是香港人太過盲目相信市場的效率,認為開放市場就可以減價呢?
於是有人倡議電子書,又認為可以減省書價。書最大成本是內容,印刷費只佔成本的少部份。電子教材由於要多媒體和互動功能,制作費理論上比書本還要高,還未計每個學生一人一部載體 (如iPad)。如果認為電子教材可以共享以節省成本,那版權費如何計?真的可以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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