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

蘋果三星的專利大戰

蘋果和三星圍繞UI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官司,一單對科技界影響深遠的案件,陪審員極速 (只用了兩天) 便宣布了結果。結果對三星來說當然是一個重大的打擊,因為判決裁定三星侵犯了所有有關手提電話的設計專利,而這些所謂「專利」卻是一些很籠統,很低級數的設計,基本上市場上很多裝置都會「侵權」的。



三星在某些範疇上毫無疑問是在抄襲。我不是三星的Fans,也經常認為韓國民族很擅長抄襲。三星硬體一流,軟件九流早已是市場上的共識,在得到了Google的助力(Android)後,三星有了追趕蘋果的實力。不過,設計方面還是及不上。

從Galaxy S開始,我們很明顯地看到三星的手機無論從外觀、設計,包裝以及連接線都很有蘋果產品的影子,這是其他Android手機製造商沒有的。它們可能缺乏了對於自家設計的信心,也可能因為民族性的影響,總之結果就是抄了。隨著Gaalxy S的大賣,有了信心,Galaxy S2及隨後型號的模仿程度相對低了。

蘋果對於手提裝置的設計的確有一手,例如mac book上的touch pad操控方式,iPhone的雙指縮放操控方式。不過外觀設計方面,也循着「簡單就是美」的哲學。這方面沒有甚麼可謂抄不抄的。iPhone和iPad的設計很特別嗎?就是一個大螢幕和一條幼邊框。反而要設計成Sony Tablet P/S那樣還要更考功夫。

三星這樣模仿了,那是對還是錯?模仿是在很多其他工業上都存在的問題。一般藝術成份較重的工業,例如服裝和飲食,設計意念就是一切,而模仿就是直接的偷竊。然而,在技術含量較高的工業,設計上的模仿並不是太重要,而很多時候設計會大致趨同,因為設計是功能性的。我們不會怪責每部電視機都是長方形幼邊框,因為觀眾只會著意螢幕的內容;每部跑車的定風翼都是那樣放置的,因為那符合流體力學。我認為這樣的模仿,並不是對蘋果iOS的核心抄襲。

但最有趣的是,美國專利局就是批出了這樣的專利給蘋果。有關的專利有如下面數項。前五項是設計相關的,後三項是操作相關。
  • 手機機面是由一整塊玻璃覆蓋
  • 手機的外形長方形和圓角
  • 手機的home screen是由一格格的icon和一個dock組成
  • 平板是幼邊框,圓角,採用最簡單的設計
  • 商品的包裝
  • 在選單滾動到最頂或最底是,有回彈效果
  • 斷定用家是用單手還是雙手拖移畫面
  • 雙點螢幕來放大畫面
設計相關的四項專利簡直是笑話。基本上以手指為觸控的手機都是是這樣設計的,在iPhone面世之前都已經有。沒錯,Galaxy S和Galaxy Ace手機採用了較接近iPhone的設計,但如果這四項專利成立的話,基本上市場上超過一半手機或多或少都侵了權。要留意的是被控侵權的不只是Galaxy S和Galaxy Ace,也包括一眾Galaxy S2系列的機款,它們完全不像任何一部iPhone吧。第五項嘛,有關包裝方面,小弟不是太懂,也就不談了。至於後三項,沒錯是蘋果先創,也是具技術性的設計,不過也已成為現今手機的必備功能。是不是應該有合理價格的FRAND的授權呢?微軟也和各大廠洽談了專利授權金的事宜,為甚麼蘋果不能?更重要的是,以上種種所謂專利,全都不涉及系統核心功能,也不是iOS和Samsung手機的標誌性和分別性功能。

三星的問題在於沒有為這些潛在問題作好準備,而且故意抄襲本身也不合符大公司的身份。蘋果的問題就是打破了這行業的老規矩。如前述,任何行業也有互相模仿的情況,只要不太過份,不影響核心功能,行家一般不會訴諸法庭。蘋果自己也抄襲了大量來自其他開發者和Android / 其他OS的功能,例如由iOS 5開始引入的notification bar更是100%抄至android的標誌性功能。但蘋果因為有太多錢,或許也因為私人糾紛,蘋果就挑了三星機。在這個層面上,蘋果的行為與它的身份並不對稱。但是,在這事上,我們很難完全責怪蘋果,因為蘋果是為股東謀取最大利益的,有一個現成便宜,蘋果公司不去檢還不成?真正最大的問題在於美國專利局和法院。前者批出如此荒謬的專利,後者則不去判定這些專利是否有效。

這樣下去對於消費者有甚麼影響?影響當然很大,因為當這樣基本的功能都牽涉複雜的專利因素的話,很多創意都會比這些專利窒礙。精力會花費在規避這些專利項目上,設計會因為規避專利而變得奇怪,甚麼無法實行,完全阻礙了行業發展,也令消費者無法購得最好的產品。此外,精力會花費在比較次要的UI上。UI當然重要,但當UI這麼值錢,甚至比技術本身重要時,在資訊科技業,長遠來說會否減低技術性的研究?有關外形的專利就更加荒謬,因為蘋果已將矩形註冊了成專利,根本是扼殺了其他手機廠商製造手機的權利。

希望這個裁定能提醒美國人,他們的專利制度是多麼的過時和荒謬,並著手修改。否則,我們將會看見坐擁巨額資金的公司將一件又一件無聊的設計註冊專利,扼殺了整個資訊科技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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